公司党委要求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干干净净过节
来源:监察部 作者:许晓晨 时间:2018-04-28 字体:[ ]

 进入4月,“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接踵而至,按照公司党委部署,公司纪委在近期先后印发了天津市建委纪检组、股份公司纪委和天津市建委党办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类“严禁”,过一个清白、干净的节日。

 严明节日纪律。通知对党员干部先后提出了在重大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的“十个严禁”、“十二个严禁”、“十五个严禁”。其中包括:严禁“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等等等。

 通知中还有其他的“严禁”规定,都是党员干部的行为“红线”,千万不可触碰。

 明确责任要求。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担当“两个责任”,针对清廉过节,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纪律要求宣贯到位。

 严肃问责查处。通知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市纪检组提出了包括对不作为不担当、公车管理、办公用房、财务账目及形式主义等问题的“十二个必查”,股份公司纪委提出要采用巡查抽查、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既要盯住老问题,又要关注新动向,坚决整治内部食堂大吃大喝、私车公养、电子礼品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要求既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又要紧盯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切实解决工作力度层层递减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从严从快核查处置。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将重大节日的“紧箍咒”串连成线、持续坚守,我们就能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把守纪律和守规矩变成自觉,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使管理团队更加清正廉洁、港航公司更加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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