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牢记 “三个不准、八个严禁” 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来源: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时间:2026-01-0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适应新时代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深化法治港航建设,持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现就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司合规经营“三个不准、八个严禁”规定,全面加强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呼吁全体员工以身作则,共同维护企业诚信与安全。我们谨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一、三个不准

1.规章制度未经法律审核,不准发布;

2.重大决策事项未经法律审核,不准通过;

3.经济合同未经法律审核,不准签署。

二、八个严禁

1.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

2.严禁丧失分支机构控制权;

3.严禁违法违规获取项目和挂靠经营;

4.严禁违规垫资承包项目;

5.严禁违法违规转包分包;

6.严禁以包代管;

7.严禁超结超付;

8.严禁违规担保和违规拆借资金。

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以更坚定的步伐、更炽热的初心、更无畏的担当严谨求实、攻坚克难,自觉做“三个不准、八个严禁”的先行者、传播者、践行者,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共同迈向更稳健、更光明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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