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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4月21日发布《关于虚假商业承兑汇票的公告》后,票据市场上仍多次出现以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名义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针对以上情况再次重申,我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在任何金融机构开立过商业承兑汇票。目前在票据市场上出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不是我司开具,请各机构、社会公众注意识别,避免造成损失。今后如收到以我司名义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请在确认签收前先与我司联系核实。 我司已就上述冒用我司名义虚假开立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请社会公众不要接收上述虚假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不要对其进行相关融资、担保等交易,若由此造成任何损失,均与我司无关,我司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同时,我司保留就上述违法行为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特此公告。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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